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實《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光明行動工作方案(2021—2025年)》,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qū))和改革試驗區(qū)遴選工作的通知》部署,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復核、確認和公示,近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公布2022年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qū))和改革試驗區(qū)遴選結果名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認定北京市豐臺區(qū)等58個地區(qū)為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qū))、天津市濱海新區(qū)等17個地區(qū)為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改革試驗區(qū)。
《通知》對各省級和有關試點縣(市、區(qū))、改革試驗區(qū)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五項工作要求。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機制保障,加大經費投入,建立多部門協同推進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二要夯實基礎條件,強化人員配備。加強學校醫(yī)務室、衛(wèi)生室、保健室建設,配備近視防控設備,配齊配足校醫(yī)等專職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及專兼職保健教師。三要改善教育教學管理,推進綜合改革。切實抓好“雙減”政策落實,保障“學生每天校內、校外各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的政策落實到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探索學生每天校內鍛煉2小時。四要前移防控關口,加大健康宣教。把幼兒園作為近視防控的“第一道關口”,積極協同當地宣傳、廣播電視、新聞出版等部門,注重發(fā)揮專家作用,營造良好宣教氛圍。五要強化評議考核,促進工作實效。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試點縣(市、區(qū))和改革試驗區(qū)的指導、監(jiān)督,建立本地區(qū)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評議考核制度。
《通知》明確該批次全國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qū))和改革試驗區(qū)試點改革周期為三年,有關市(區(qū))、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地方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qū)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縣(市、區(qū))和改革試驗區(qū)工作方案并報備案,每年底將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試點和改革試驗工作進展情況、典型經驗做法和有關意見建議報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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