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社科司函〔2016〕57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我司下發(fā)《教育部社科司關于清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67號),對2010年批準立項的未能按時結項的項目進行了集中清理。有關項目依托學校和項目責任人按《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成果鑒定和結項辦法》的規(guī)定程序提出了結項申請,我司對結項材料進行了認真審核?,F(xiàn)將清理審核的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結項審核情況
1.各單位申請結項項目的審核情況,以及重大事項變更的批復情況,詳見附件。
2.通過結項審核的項目,按規(guī)定應撥付的第三期經費情況,詳見《教育部社科司關于下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2015年度項目經費(第一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228號)、《教育部社科司關于下達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劃專項資金2015年度項目經費(第三批)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59號)。
二、未通過結項審核項目的處理辦法
1.未通過結項審核的項目,限于2016年6月30日前報送結項材料,到期仍未報送或仍未通過結項審核的,一律予以撤項。
2.本次批準同意延期完成的項目,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要督促項目責任人嚴格按照批復的延期時間完成項目并報送結項材料,到期仍未完成者一律予以撤項。
3.凡已被撤銷的項目,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三、其他事項
1.各單位應加強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跟蹤監(jiān)督管理,確保項目按期保質完成。有關項目結項情況,將作為學校申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評選社科研究優(yōu)秀管理單位的重要參考。
2.本次項目清理情況可登錄“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信息網”(www.sinoss.com)查詢。
附件: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清理情況一覽表
教育部社會科學司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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