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 | 教育部中國福利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關于頒發(fā)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的決定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16-0004-1 | 生成日期: | 2016-06-24 | 發(fā)文機構(gòu): | 教育部等三部門 |
發(fā)文字號: | 教基一〔2016〕2號 | 信息類別: | 基礎教育 | ||
內(nèi)容概述: | 教育部中國福利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頒發(fā)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的決定。 |
教基一〔2016〕2號
為了推動中小學素質(zhì)教育的全面實施,促進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評選工作的通知》(基教一廳函〔2015〕40號),經(jīng)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推薦,教育部、中國福利會和中國宋慶齡基金會決定向李夢雨等1538名學生頒發(fā)第十二屆宋慶齡獎學金。
希望獲得宋慶齡獎學金的同學珍惜榮譽、積極進取、戒驕戒躁,在成長道路上不斷取得新進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大力宣傳獲獎者的生動事跡,發(fā)揮好中小學生身邊榜樣的作用。
教育部 中國福利會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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